索 引 号: | ylbzj/2023-00053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2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关于2023年度医疗保险年终结转工作医保信息平台停机的通告 |
关于2023年度医疗保险年终结转工作医保信息平台停机的通告 | ||||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12-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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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度医疗保险年终结转工作,将于近期暂停医保信息平台部分对外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停机时间 2023年12月31日19时至2024年1月1日15时。 二、暂停对外服务范围 医保信息平台停机期间,全市停止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变更、参保缴费、医保备案、门诊慢特病申报、关系转移接续等经办业务。 个人参保信息、个人基础信息、参保缴费信息、个人账户明细等医保查询业务不受信息平台停机影响,参保人可登录个人网厅、单位网厅、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或医保业务自助办理一体机自助办理查询业务。 三、暂停期间就医购药 (一)系统停机期间,各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医保实时结算,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住院、购药等费用,待系统开机恢复运行后,进行医保费用结算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二)参保人员如需在医保系统停机期间住院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收治入院,待信息平台重新开启服务后,再行办理医保入院登记。 (三)定点医疗机构要遵循患者自愿的原则,于12月31日19时前为住院参保患者办理跨年度出院结算和新年度住院登记,廊坊市参保人员住院日期连续的起付线根据我市医保政策可自动免除。对于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如有结转需求,请患者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请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合理安排相关业务办理时间,并相互转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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